数据库设计三范式

  1. 第一范式:表中不要重复意义的列,每列的值应当有原子性,不可再拆分。
  2. 第二范式:数据库表中的每一列都要和主键相关,而不能只与主键的某一部分相关(主要针对联合主键而言)。也就是说在一个数据库表中,一个表中只能保存一种数据,不可以把多种数据保存在同一张数据库表中。
  3. 第三范式:数据库中的非键列必须相互之前没有关系,完全独立。如果改变一列中的值需要改变另外一列的值,那就是违反了第三范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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